[摘要] 泉州中骏广场项目二期6-11号楼及地下室已办理初始预登记,并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。请您于2018年2月3日前,前往我公司领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相关资料。
尊敬的业主:
您好!感谢您购买我公司开发的泉州中骏广场(宣传推广名为“中骏广场”,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二期6-11号楼及地下室房产。项目二期6-11号楼及地下室已办理初始预登记,并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。请您于2018年2月3日前,前往我公司领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相关资料。如您需我公司代为办理,亦请您于2018年2月3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我公司,并支付相关费用,我公司将竭诚代您办理。若您未至,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。特此公告。祝:合家安康!万事如意!
福建中骏置业有限公司
2018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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