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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市2017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

晋江新闻网  2017-04-20 09:42

[摘要] 昨日下午,晋江市教育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《晋江市2017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》,具体如下:

昨日下午,晋江市教育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《晋江市2017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》,具体如下:

1.招生原则

坚持“划片招生、就近免试”、“有效证件、分类招生、电脑派位(抽签)、统筹调剂”招生原则公办学校按①片区“两一致”户籍人口(住宅60㎡及以上)→②政策照顾对象(军人、人才、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、“积分优待对象”)→③小户型住宅(60㎡以下)落户子女→④扩招对象(“有房无户”、“有户无房”、“片区港澳台侨子女”)→⑤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。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、平等入学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社保证明→②《居住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同属学校片区→③(《居住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)的顺序入学。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、平等入学。

2.招生对象

晋江户籍、房籍及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。

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(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)的适龄儿童;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,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。

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(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)的适龄幼儿。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开设小小班。

3.招生时间

7月5日-7月6日,全市所有小学、幼儿园开始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。

7月15日,公办小学幼儿园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;需要电脑派位(抽签)招生的学校,公示电脑派位(抽签)时间、地点、办法。

7月25日,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。学额已满的,不再接受入学申请;学额未满的,8月24日起继续接受“统筹调剂”对象入学。

4.有效证件

入学证件办理截止时间:《户口簿》、《房产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、《居住证》、《营业执照》等相关入学证件(含交房时间)须至少提前半年办妥,即入学当年3月1日前(不含3月1日)办理的证件方可认定为“有效证件”。

5.“两一致”对象入学

(1)住宅、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“两一致”户籍人口凭《户口簿》、《房产证》(含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经住建局备案的《购房合同》,需入学当年3月1日前交房入住)直接申请入学。

(2)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(含上级驻晋单位,下同)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凭《行政介绍信》或《干部履历表》以界定父(母)身份的同时,持《户口簿》《房产证》申请入学。

6.政策照顾对象入学

(1)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:凭《军衔证》、《户口簿》、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(含团级)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,直接申请入学。

(2)人才子女入学:凭人社局、教育局核准的《晋江市人才子女入学(园)申请表》、《户口簿》及《晋江市人才证书》直接申请入学。

①招生办法:1至3类人才及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,子女可向离居住地最近的市直小学(幼儿园)、镇(街道)属小学(幼儿园)申请入学;允许在全市公办中学任选学校入学。

4至5类人才,子女可向除实验小学、第二实验小学、第三实小学(实验幼儿园、第二实验幼儿园、第三实验幼儿园)以外的、离居住地最近的市直小学(幼儿园)、镇(街道)属小学(幼儿园)申请入学。

②申请步骤:向教育局初幼教科咨询并打印《晋江市人才子女入学(升学)申请表》(可网上搜索打印)—→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—→符合条件的,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安排学校—→申请人携带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到。

(3)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: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(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,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)子女,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、《劳动合同书》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。

申请步骤:申请人到税务部门申领企业完税证明、个人完税证明—→凭个人身份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,《劳动合同》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—→学校审核无误后给予录取。

(4)“积分优待对象”子女入学。凭市“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”出具的“积分优待对象”排名证明、《户口簿》和《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》,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。

申请步骤:向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领取《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》—→向落户所在镇教委(育)办领取《晋江市人才子女入学(升学)申请表》(可网上搜索打印)

—→凭《晋江市人才子女入学(升学)申请表》、《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》和《户口簿》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—→符合条件的,安排就读学校—→申请人携带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到—→相关学校公示接收结果。

7.“扩招对象”入学

(1)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,拥有片区住宅,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(“有房无户”)凭《房产证》、《户口簿》参加学校派位招生。

(2)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,拥有片区户籍,片区内没有住宅的(“有户无房”凭《户口簿》参加学校派位招生。

(3)父(母)户籍在小学片区内,入学对象属外国户籍或国内其他片区户籍(含港澳台籍)的适龄儿童(“片区港澳台侨子女”)凭《户口簿》、出入境证件、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申请入学。

8.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

①市直小学和市直幼儿园,各镇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全面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;青阳、梅岭、安海,各镇镇区等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证明入学政策。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(2016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)。

②上述区域外,父(母)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,凭社保证明及《户口簿》、《居住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申请入学,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可享受优先入学政策。

③上述区域外,凭《户口簿》、《居住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申请入学。

9.晋江籍务工人员子女入学

晋江户籍人员在非户籍地务工,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,凭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书,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。

10.温馨提示

(1)允许祖孙同户对象参照入学:入学对象与(外)祖父(母)同户的,视为片区户口,凭《户口簿》、《房产证》申请入学;

(2)青阳、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小学片区界定:以相府路—杏园路—梅园路—南山路—嘉华路为分界线;路西北的为北片区,属实验小学服务区;路东南的为南片区,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。

(3)青阳、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幼儿园片区界定:以世纪大道、湖光西路、泉安路为界,市区三所市直幼儿园按片区就近招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。西北片就读第三实验幼儿园,中片就读实验幼儿园,东南片就读第二实验幼儿园。

(4)招生文件对《劳动合同书》有三个规定,一是经劳动保障事务所(劳务站)认定;二是实际务工半年以上,即合同需于孩子入学当年三月一日前签定;三是合法、有效,经得起入户查证。

(5)招生文件对《居住证》的规定。一是《福建省实施〈居住证暂行条例〉办法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,之前领取的《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》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;二是《福建省居住证》登记期限需半年,提供《福建省居住证》即可入学;三是3月1日前办理,经审核盖章的《福建省暂住登记凭证》,可参照入学。

11.部分新办学校服务区介绍

(1)潘径实验小学,服务片区:①东石镇潘径村、潘山村、张厝村;②东石镇区域内市、镇直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、军人子女。

(2)实验幼儿园嘉天下分园,服务片区:①龙湖·嘉天下购房户子女;②池店南片区区域内市、镇直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、军人子女;③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新店村征迁对象直系子女、澄塘·家龙城“两一致”对象。

(3)第三实验幼儿园桂山园区,服务片区①君悦湾购房户子女;②市区世纪大道以西,市、镇直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、军人子女。

(4)第三实验幼儿园中奥园区,服务片区:①中奥名雅居中奥名雅居10000元/平方米3.71长兴路与梅岭路交叉口往西约200米400-176-0760 转 661696购房户子女;②市区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子女、军人子女。

12.政策预告

(1)自2018年起,《居住证》、《劳动合同书》属晋江不同学校片区的,在提供《劳动合同书》和《居住证》的同时,根据分类招生顺序,以《居住证》所在地为主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。

(2)自2018年起,因居住、务工地变动,父母双方均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,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居住和务工地就学。

附:咨询电话

晋江市教育局:0595-85681355

初幼教科:0595-85682803

青阳教育办:0595-82682332

梅岭教育办:0595-85653971

西园教育办:0595-85688851

罗山教育办:0595-88182847

新塘教育办:0595-88128535

灵源教育办:0595-85730885

陈埭教委办:0595-85180114

池店教委办:0595-85997636

磁灶教委办:0595-85891241

紫帽教委办:0595-85984904

内坑教委办:0595-88387272

安海教委办:0595-85799071

东石教委办:0595-85585761

永和教委办:0595-88081479

龙湖教委办:0595-85281602

英林教委办:0595-85481941

金井教委办:0595-85381934

深沪教委办:0595-88282494

西滨镇海滨小学:0595-85182204

西滨镇中心幼儿园:0595 -82161399

市特教学校:85694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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