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原本 的邻居,却因为这堵墙闹到了法院。今年1月份,家住晋江长兴路永隆国际小区的业主王某、梁某因此事起纠纷,先后报了警。1月15日,在律师的调解下,双方签下了一份“相邻权纠纷调解协议书”,梁某同意归还侵占邻居的共用墙体及空调位部分。
原本 的邻居,却因为这堵墙闹到了法院。今年1月份,家住晋江长兴路永隆国际小区的业主王某、梁某因此事起纠纷,先后报了警。1月15日,在律师的调解下,双方签下了一份“相邻权纠纷调解协议书”,梁某同意归还侵占邻居的共用墙体及空调位部分。
去年,市民王某和梁某先后在永隆国际小区买了房,两人成了 的邻居。在这堵墙两侧,分别是梁某的卧室、王某的客厅。去年下半年,梁某动工装修房子,他发现,卧室经过一番“改造”,空间将比原来大很多,为了增加采光、便于晾晒衣服,他还“创造性”地在这间卧室外“打造”了一个小阳台。在该小区,梁某的新设阳台显得十分扎眼,此时, 的邻居王某仍未动工。
2014年年底,梁某乔迁新居,正要开工装修的王某发现,自家的阳台“缩水”了!“共用的墙体和空调位被邻居占了,面积少了两三平方米。”王某说, 就是自家客厅,这样一来,他家就没有位置放空调外机了,根据购房合同,邻居占有的部分就在自己的购房面积内。为此,王某十分生气,多次找到梁某要求归还共用墙体和空调位,梁某均不为所动。
今年1月份,王某、梁某僵持不下,双方先后报警,并请来律师介入,经律师多次调解,1月15日,梁某与王某签下一份“相邻权纠纷调解协议书”,双方约定,梁某拆除与王某相邻的卧室部分阳台,将侵占的共用墙体面积及侵占的王某空调位部分返还。此外,双方以梁某卧室房间相邻墙体平行外延至室外房梁的 线为分隔线,重新建筑共用墙体。分割后,各自 部分如出现漏水问题及其他问题,归各自负责承担,不得就此事反悔或再起争议。
法律小知识:“相邻权”,是指不动产的 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。福建尚品律师事务所吴庆瑞律师表示,处理相邻关系时,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互谅互让,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,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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